85%以上的,可以將營業收入扣除相關外購材料和服務成本的凈額作為安全生產費用計提依據。具體適用范圍以簽訂的合同是否為承攬承運合同為準。
第五十四條 企業內部有兩個及兩個以上獨立核算的非法人主體,主體之間生產和轉移產品和服務按本辦法規定需提取企業安全生產費用的,各主體可以以本主體營業收入扣除自其它主體采購產品和服務的成本(即剔除內部互供收入)的凈額,作為企業安全生產費用計提依據。
【解讀】
本條是企業存在內部互供情況安全生產費用的計提規定。
基于部分連續生產企業存在內部互供收入而導致企業安全生產費用重復計提現象,為此,辦法新增了企業存在內部互供情況下的安全生產費用財務處理規定,即明確企業內部有兩個及兩個以上獨立核算的非法人主體,計提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時將內部互供收入應予以扣除。
舉例說明:
例如某A企業下屬有B分公司和C分公司,其中B分公司生產?;凡⒋鎯Γ珻分公司負責危化品存儲及銷售,B分公司?;啡夸N售給C分公司,實現收入1000萬元,C分公司將從B分公司購買的?;啡繉ν怃N售實現收入1200萬元。對于A企業真正實現對外收入為1200萬元,如果以B分公司和C分公司收入直接加總的2200萬元營業收入為A企業計提依據,增大了企業安全生產費用營業收入計提基數。因此對于同一企業下屬不同分公司之間的內部互供收入應予以扣除,避免重復計提。
第五十五條 承擔集團安全生產責任的企業集團母公司(一級,以下簡稱集團總部),可以對全資及控股子公司提取的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按照一定比例集中管理,統籌使用。子公司轉出資金作為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支出處理,集團總部收到資金作為專項儲備管理,不計入集團總部收入。
集團總部統籌的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應當用于本辦法規定的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應急預案制修訂與應急演練,安全生產檢查、咨詢和標準化建設,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安全生產適用的新技術、新標準、新工藝、新裝備的推廣應用等安全生產直接相關支出。
【解讀】
本條是集團統籌安全生產費用的規定。
本條基于原辦法第二十七條第二款修訂??紤]到企業集團統一組織的應急能力建設,安全生產檢查、咨詢和標準化建設,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安全生產適用的新技術、新標準、新工藝、新裝備的推廣應用等工作的需要,允許承擔集團安全生產責任的集團母公司對子公司提取的安全生產費用按照一定比例集中管理,統籌使用?;诓糠制髽I就哪個層級企業集團可以統籌、統籌資金財務處理方式、使用方向等方面疑問,本次修訂進行了明確,即企業集團母公司(一級,簡稱集團總部)可以對所屬子公司提取的安全生產費用按一定比例統籌使用,子公司轉出資金作為安全生產費用支出處理,集團總部收到資金作為專項儲備管理,不計入集團總部收入,并明確了集團統籌的安全生產費用的四方面主要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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