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做好洗(選)煤加工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安全負責人等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培訓與考試工作。
各級應急管理部門要督促洗(選)煤加工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安全負責人等安全管理人員按照《山西省洗(選)煤廠及配煤型煤加工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培訓大綱與考核標準》(晉應急函〔2020〕201號)的要求,開展相關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培訓,按時按批次參加省廳組織的考試。洗(選)煤加工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安全負責人等安全管理人員經考試取得合格證的,方可進行洗(選)煤加工企業的安全生產標準化等級申報工作。對于托管運營的洗(選)煤加工企業,主體和運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安全負責人等安全管理人員都需取得合格證,方可申請標準化達標工作。
(二)做好洗(選)煤加工企業的煤棚、皮帶走廊等相關設施的安全監管。
各市、縣(區、市)應急管理局要深刻吸取臨汾市襄汾縣陶氏鄉“8·29”飯店坍塌事故和襄汾縣昌昇平煤業有限公司發生的“9·15”精煤煤筒墜落事故教訓,結合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和省政府辦公廳《關于立即開展全省城鄉建筑領域安全隱患專項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把轄區內的洗(選)煤加工企業的違規建設、違規營運列入排查范圍進行整治。對違法建筑且存在隱患的,一律立即停止使用;對排查出的問題和隱患,對照省政府辦公廳工作方案“五個一律”要求,該拆除的拆除、該停工的停工、該停業的停業、該撤人的撤人、該叫停的叫停,堅決嚴厲打擊煤棚、皮帶走廊等設施手續不全違規建設、違規營運等行為。
(三)進一步強化市、縣兩級洗(選)煤加工企業安全監管人員安全生產標準化有關知識的學習培訓工作。
各市、縣(區、市)應急管理局要以提升監管人員素質、提高安全監管執法水平、更好服務企業為目的,加強洗(選)煤加工企業安全監管相關人員的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的學習培訓,特別要加強有關標準的學習培訓力度,進一步理解標準條款、熟練掌握具體細則及評分標準,做好《定級辦法》和《評分方法》的宣貫、指導工作。要定期組織開展相關業務知識和安全生產標準化知識培訓,督促煤炭洗(選)煤加工企業嚴格對標,開展達標建設活動。
聯 系 人:曹肖佐
聯系電話:18935219777
附件:1.洗(選)煤加工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申報表 附件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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