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根據洗(選)煤加工企業的基本情況,確定各專業檢查的地點和路線,并記錄在案;
3.對照標準對洗(選)煤加工企業現場檢查,并查閱審核相關資料、圖紙等;
4.召開現場檢查組內部會議,詳實、準確記錄檢查情況,匯總各專業評分及檢查出的問題,匯總計算總得分;
5.向洗(選)煤加工企業通報各專業檢查出的問題及檢查評分情況,并通報總得分,將現場檢查結果以《安全生產標準化現場檢查結果告知書》(見附件3)形式告知洗(選)煤加工企業;
6.收集用于驗證現場檢查結果必需的技術資料、圖紙等相關資料。
(三)現場檢查工作實行組長負責制和“誰檢查、誰簽字、誰負責”的工作責任制。檢查組組長對現場檢查工作實施統一組織和管理,保證檢查工作公平公正、廉潔高效,并對所檢查洗(選)煤加工企業的檢查結果真實性負責。
(四)廉潔自律要求。現場檢查工作要認真細致,嚴格遵守廉潔自律的相關規定。
1.不準收受和索取被檢查洗(選)煤加工企業的任何報酬、禮品、土特產;
2.不準在檢查工作過程中與被檢查洗(選)煤加工企業開展項目洽談、產品推銷、爭取贊助等與檢查工作無關的活動;
3.不準在檢查期間違規接受被檢查洗(選)煤加工企業超標準食宿接待,工作期間一律不得飲酒;
4.不準在檢查過程中接受被檢查洗(選)煤加工企業安排的旅游觀光活動;
5.不準泄露被檢查洗(選)煤加工企業的技術和商業秘密;
6.不準擅自降低檢查標準、私自減少檢查內容。遇有重大問題及時向檢查組長匯報,不得自做主張。
7.參加現場檢查的專家不得在檢查期間擅離檢查崗位或私自找人頂替。因事請假的,由現場檢查組組長報省應急管理廳洗(選)煤加工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主管處室批準。
(五)做好廉政承諾,主動接受監督。
1.檢查前,檢查人員應按規定進行廉政承諾,并在《廉政承諾卡》(見附件4)上簽字。
2.檢查組到達被檢查洗(選)煤加工企業后,應公布同級應急管理部門的受理舉報電話,接受被檢查洗(選)煤加工企業監督。
3.檢查結束后,由被檢查洗(選)煤加工企業填寫《廉政監督反饋卡》(見附件5),郵寄或轉交對應的應急管理部門的機關紀委。
三、考核定級結果公示公告
對考核合格的洗(選)煤加工企業,考核定級部門要按照《定級辦法》的規定,在本級官方網站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對公示無異議的洗(選)煤加工企業,應急管理部門按照權限予以等級確認,并逐級匯總上報至省應急管理廳,由省應急管理廳向社會統一公告,接受全社會的監督。
四、其它相關工作
[交通運輸] 《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2023年第12號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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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2023年第1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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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 《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規范》交運規〔2024〕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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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 《道路運輸企業和城市客運企業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試行)》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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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 《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規定》2022年第3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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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2017年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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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 《道路運輸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 管理人員安全考核管理辦法》交運規〔2024〕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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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 《道路客運接駁運輸管理辦法》交運規〔2023〕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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