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山西省能源局煤炭洗選企業標準化 |
來源: 煤炭生產技術處 發布日期: 2021-03-04 17:10 |
山西省能源局文件 晉能源煤技發[2021]90號 關于印發《山西省能源局煤炭洗選企業標準化管理規范考核評定辦法(試行)》的通知 各市能源局: 為深入落實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全省煤炭洗選行業產業升級實現規范發展的意見》(晉政辦發〔2019〕58號)及山西省地方標準《煤炭洗選企業標準化管理規范》,盡快開展洗選企業達標升級規范發展工作,我局制定了《山西省能源局煤炭洗選企業標準化管理規范考核評定辦法(試行)》,現予印發,請貫徹執行。 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學習領會,合理安排,積極組織開展轄區內正常生產運營的煤炭洗選企業達標評定工作,于2021年9月底前全部完成初審工作,年底前完成定級工作。
山西省能源局 2021年2月26日 山西省能源局煤炭洗選企業標準化管理規范考核評定辦法(試行)
第一條 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全省煤炭洗選行業產業升級實現規范發展的意見》(晉政辦發〔2019〕58號)要求和山西省地方標準《煤炭洗選企業標準化管理規范》(DB14/T2245-2020),結合我省煤炭洗選行業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全省合法生產運營的煤炭洗選企業。新建、改擴建、技改的煤炭洗選企業可參照執行。 第三條基本條件 (一)證照、手續齊全且合法有效。 (二)本年度未發生死亡事故。 (三)未使用已明令禁止的淘汰設備。 (四)企業機構及管理人員健全。 有任何一條不具備的,不得申報標準化管理規范企業。 第四條 等級設定 煤炭洗選企業標準化管理規范等級由高到低設為一級、二級、三級3個等級,合法生產運營的所有洗選企業必須達到最低等級,評定等級有效期為三年。企業在有效期屆滿3個月內,應重新開展自評申報工作。 一級:得分在90分以上的企業(含90分,下同); 二級:得分在85分以上企業; 三級:得分在80分以上企業。 第五條 評分方法 (一)《煤炭洗選企業標準化管理規范》考核滿分為100分,采用各部分得分乘以權重的方式計算,各部分分值及權重見下表: 《煤炭洗選企業標準化管理規范》等級評分權重表 (二)各部分考核得分乘以該部分權重之和即為煤炭洗選企業標準化考核得分,得分保留小數點后兩位。采用下式計算: 式中:M—— 煤炭洗選企業標準化考核得分;? Mi—— 人員管理、生產管理與技術經濟指標、機電管理、安全管理、環保要求、文明生產、實施與監督七部分考核得分; ai—— 人員管理、生產管理與技術經濟指標、機電管理、安全管理、環保要求、文明生產、實施與監督七部分權重值。 第六條 《煤炭洗選企業標準化管理規范》考核定級按照企業自評申報、檢查初審、考核定級、公示監督、公告認定的程序進行。 (一)自評申報。煤炭洗選企業對照山西省《煤炭洗選企業標準化管理規范》,按照現場檢查評分表中評分方法(附件1),逐項開展自評,填報自評申報表(附件2),形成自評結論,符合申報條件的向屬地縣能源局(煤炭行業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屬于市能源局監管煤礦的附屬選煤廠向市能源局提出申請。 (二)檢查初審。檢查初審分為初審和抽查兩個階段,由相關能源管理部門抽調相關專業人員開展現場檢查,嚴格實行“誰檢查、誰簽字、誰負責”原則。 初審:轄區內洗選企業(市能源局監管煤礦的附屬選煤廠除外)現場檢查初審工作由縣能源局(煤炭行業管理部門)負責。在收到企業自評申報后,30個工作日內完成現場檢查初審工作。成熟一批現場檢查初審一批,初審合格一批向市能源局申報一批(附件3)。 抽查:市能源局在收到縣級檢查初審報送名單或市直接監管煤礦的附屬選煤廠自評申報后30個工作日內,開展抽查檢查。對縣級初審報送的二級及以上企業和提出申請市直接監管煤礦的附屬選煤廠全部進行現場檢查,對縣級初審報送的三級洗選企業進行抽查,比例不低于30%(每批次),抽查結束后,將符合等級條件名單正式行文上報省能源局。省能源局在收到各市上報文件后30個工作日內,對申報一級的洗選企業全部進行現場檢查,對申報二、三級的洗選企業分別進行抽查,比例不低于30%(每批次)。 (三)考核定級。根據省市抽查結果進行定級。 經縣級初審、申報,市能源局抽查,存在10%及以上不達最低等級的(每批次)則該批次不定級,由縣能源局(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全部重新開展初審。經市級初審、抽查、上報,省能源局抽查,存在5%及以上企業不達最低等級的(每批次),則該批次不定級,重新開展評定工作。 對抽查不符合申報等級的煤炭洗選企業,按檢查考核得分相應等級予以定級,對抽查不達最低等級的煤炭洗選企業,限期整改,達標后重新申報。不達三級標準化管理規范等級不得從事洗選業務。經省、市抽查,符合以上要求的,一級標準化管理規范企業由省能源局定級。二級標準化管理規范企業由市能源局定級。三級標準化管理規范企業由縣能源局(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定級。 (四)公示監督。按照“定級一批,公示一批”的原則,定級部門對符合條件的達標洗選企業,在本級官方網站向社會進行公示,全面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對公示有異議的洗選企業,定級部門要及時核查。 (五)公告認定。對公示無異議或做出降級的洗選企業,省能源局及時在官方網站向社會進行公告,企業達標等級以公告為準。 對公告后仍出現異議的企業,省能源局將撤消公告,及時組織對其進行核查,核查無異議的重新公告。 第七條 監督管理 (一)現場檢查實行專家庫管理及回避制度。抽調專家要嚴格執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山西省《煤炭洗選企業標準化管理規范》,認真開展現場檢查。如若出現弄虛作假,將終止專家資格。 (二)對評定等級有效期內的企業,要加強日常動態監管。企業每月至少組織一次全面對標自查,形成自查報告;縣能源局(煤炭行業管理部門)每季度至少進行一次抽查,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0%;市能源局每半年至少開展一次抽查,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30%;省能源局每年至少抽查一次,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10%。 對公告為一級、二級洗選企業,各級監管部門可減少檢查頻次,每年、每半年開展一次對標檢查,重點對達到三級規范的企業加大監督檢查。 對檢查中發現已不具備原有標準化規范水平的應按程序降低或撤銷其取得的等級,對發現存在重大隱患的洗選企業應撤銷其標準化規范等級。 (三)對連續停產超過6個月的達標洗選企業,各定級部門要及時撤消其原有等級,待復產時重新開展評定工作。 (四)發生死亡事故的煤炭洗選企業,各定級部門要自事故發生之日起撤消其等級并立即停產。待事故調查結束三個月(1人事故)或6個月(2人以上事故)后重新申報,達標后方可組織生產。 第八條 本辦法由山西省能源局負責解釋,文件自下發之日起執行,有效期二年。
附件:1.《煤炭洗選企業標準化管理規范》現場檢查評分表.docx 3.《煤炭洗選企業標準化管理規范》現場檢查考核評分匯總表.docx (電子版在省能源局網站自行下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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