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綜合辦公室的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責任。
2、認真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勞動衛生的各項規定,保證國家、公司及本部門的安全生產法規和規章制度在本部門的貫徹執行。
3、建立健全本部門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定期對本部門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和崗位安全技能培訓,提高員工安全技能操作水平。
4、參與制定公司采購安全管理制度,并建立本部門安全監督、檢查、考核體系。
5、組織上報有關采購統計報表。做好采購的基礎管理工作,組織建立健全各種原始記錄、統計臺賬,及時匯總填報年、季、月度采購統計報表。
7、組織對采購工作的安全檢查,負責對本部門的安全隱患提出治理方案和計劃,解決處理采購過程中各項安全問題。
8、如發生工傷事故,要保護現場,積極搶救傷員并及時向上級匯報。
[交通運輸] 《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2023年第12號修訂
2025-05-25
[交通運輸]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2023年第13號
2025-05-25
[交通運輸] 《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規范》交運規〔2024〕7號
2025-05-25
[交通運輸] 《道路運輸企業和城市客運企業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試行)》2023年
2025-05-25
[交通運輸] 《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規定》2022年第32號
2025-05-25
[交通運輸]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2017年修訂
2025-05-25
2025-05-25
[交通運輸] 《道路運輸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 管理人員安全考核管理辦法》交運規〔2024〕8號
2025-05-20
[交通運輸] 《道路客運接駁運輸管理辦法》交運規〔2023〕2號
2025-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