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認真貫徹執行公司安全規章制度,積極完成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布置的安全生產各項工作任務。
2、根據“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生產必須安全”的原則,做到生產工作與安全工作同時進行,確保生產安全。
3、參與新、改、擴建及技改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及設計審查工作。
4、負責組織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崗位安全培訓工作。
5、參與安全操作規程的編制、修訂工作,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6、負責生產設施、設備的全過程管理及日常維護保養,制定設備的定期檢修、維護、保養計劃并實施。
7、負責生產現場的安全監督檢查,落實隱患整改措施。
8、負責建立生產設施、設備的管理臺賬,并履行管理職能。
9、負責水、電、氣等動力設施的安全運行管理。
[交通運輸] 《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2023年第12號修訂
2025-05-25
[交通運輸]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2023年第13號
2025-05-25
[交通運輸] 《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規范》交運規〔2024〕7號
2025-05-25
[交通運輸] 《道路運輸企業和城市客運企業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試行)》2023年
2025-05-25
[交通運輸] 《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規定》2022年第32號
2025-05-25
[交通運輸]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2017年修訂
2025-05-25
2025-05-25
[交通運輸] 《道路運輸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 管理人員安全考核管理辦法》交運規〔2024〕8號
2025-05-20
[交通運輸] 《道路客運接駁運輸管理辦法》交運規〔2023〕2號
2025-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