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消防審驗主管部門負責依法依規依職實施氫能生產企業和加氫站建設項目消防設計審查、消防驗收、備案抽查。
消防部門負責依法做好監管范圍內氫能生產企業和加氫站運營企業的消防監督檢查工作。
氣象部門負責氫能生產企業和加氫站防雷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六、醇基液體燃料
應急管理部門牽頭負責醇基液體燃料的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依法依規負責相關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許可管理工作。
商務部門負責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餐飲經營場所使用醇基液體燃料的安全管理工作。
市場監管部門負責對醇基液體燃料及其包裝物(容器)和灶具的生產、流通領域的產品質量監督管理工作。
交通運輸部門負責醇基液體燃料道路運輸企業以及醇基液體燃料運輸車輛的安全監督管理,負責醇基液體燃料道路運輸企業駕駛人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人員的資格認定。
公安機關負責依法打擊涉醇基液體燃料犯罪行為。
公安交管部門負責醇基液體燃料運輸車輛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生態環境部門負責廢棄的醇基液體燃料處置的監督管理工作。
建設工程消防審驗主管部門負責依法依規依職實施新、改、擴建醇基液體燃料生產、儲存、經營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審查、消防驗收、備案抽查。
消防部門負責依法做好監管范圍內醇基液體燃料生產、儲存、經營單位的消防監督檢查工作。
教育、民政、衛健等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職責分工,依法對監管單位使用醇基液體燃料實施安全監督管理。
七、糧食烘干場所
農業農村部門要切實履行好個體農戶、家庭農場和農民合作社的糧食烘干場所監管職責。
糧食和儲備部門要切實履行好糧食倉儲企業、面粉加工等糧食加工企業的糧食烘干場所監管職責。
其他未覆蓋到的糧食烘干場所安全監管,由屬地政府按照“誰主管誰牽頭、誰為主誰牽頭、誰靠近誰牽頭”的原則指定監管單位。
八、公共場所人員聚集安全管理
教育部門負責校園人員聚集活動安全管理,督促各學校及幼兒園加強安全教育,定期開展疏散應急演練;監督所管理學校及其教學科研活動和實驗室的安全管理,加強學生實訓實習期間的安全管理。
體育部門負責依法加強大型體育活動安全管理,確保賽事安全。
公安機關負責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許可審批,對大型群眾性活動的安全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
民政部門負責養老服務機構、兒童福利機構等人員聚集公共場所安全監管。
交通運輸部門負責道路運輸客運站等人員聚集公共場所安全監管。
商務部門負責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商貿服務業(含餐飲業、住宿業)安全管理工作。
園林部門負責指導公園做好人員聚集活動安全管理。
[交通運輸] 《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2023年第12號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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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2023年第1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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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 《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規范》交運規〔2024〕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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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 《道路運輸企業和城市客運企業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試行)》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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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 《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規定》2022年第3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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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2017年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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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 《道路運輸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 管理人員安全考核管理辦法》交運規〔2024〕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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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 《道路客運接駁運輸管理辦法》交運規〔2023〕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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