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條 各地指導評估機構按照相關標準規范規定,結合資料審查、宏觀檢查等情況,組織對管道和設施進行現場檢驗檢測,并加強現場管理,嚴格遵守作業程序,確保現場安全和工作質量。
第十條 評估完成后按照現行相關標準規范,確定評估結果:
(1)符合安全運行要求;
(2)落實安全管控措施,可繼續運行;
(3)限期改造;
(4)立即改造。
評估結果為“符合安全運行要求”或“落實安全管控措施,可繼續運行”的,要明確下次評估時間。評估結果為“限期改造”的,要明確具體時間,具體時間不大于3年,即不晚于2025年。
屬于特種設備的管道和設施在檢驗有效期內,運行工況、安全狀態、周邊環境等未發生明顯變化的,可不再組織評估,直接參照檢驗結果確定評估結果。
第十一條 編制評估報告要堅持實事求是原則,根據評估工作開展情況,詳細說明評估方法、評估過程、評估結論等,提出需要采取的安全管控措施或改造意見要清楚具體。
第十二條 各地要加強對評估結果的驗收管理,制定并嚴格實施獎懲措施,并在委托合同中予以明確。驗收不合格的,追究評估機構責任,并重新組織評估。
第十三條 燃氣專業經營單位要將評估資料統一歸檔,結合評估工作進一步完善燃氣管道和設施材質、壓力、位置關系、運行安全狀況等基本信息以及周邊水文、地質等外部環境信息,并納入企業信息管理系統,加強精細化管理。
各地要將評估重要信息納入燃氣監管系統,有條件的地方要推進燃氣監管系統與城市市政基礎設施綜合管理信息平臺深度融合,實現燃氣管道和設施動態監管。
附件:1.城市燃氣管道老化評估依據
2.城市燃氣管道老化評估情況表
3.燃氣廠站和設施老化評估情況表
[交通運輸] 《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2023年第12號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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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2023年第1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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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 《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規范》交運規〔2024〕7號
2025-05-25
[交通運輸] 《道路運輸企業和城市客運企業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試行)》2023年
2025-05-25
[交通運輸] 《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規定》2022年第3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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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2017年修訂
2025-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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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 《道路運輸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 管理人員安全考核管理辦法》交運規〔2024〕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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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 《道路客運接駁運輸管理辦法》交運規〔2023〕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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