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印發山西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晉政辦發〔2022〕94號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辦、廳、局:
《山西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11月23日
(此件公開發布)
山西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
為統籌推進新污染物環境風險管控,提升新污染物治理能力,切實保障生態環境安全和人民健康,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新污染物治理行動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22〕15號)精神及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全面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生態環境保護的部署要求,堅持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以有效防范新污染物環境與健康風險為核心,遵循全生命周期環境風險管理理念,按照“篩、評、控”和“禁、減、治”的總體思路,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體系,提升新污染物治理能力,為深入推進環境污染防治,建設美麗山西、健康山西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原則
堅持系統調查,有序推進。全面落實國家關于開展新污染物治理行動的有關要求,細化任務分工,扎實開展化學物質信息調查,在信息調查的基礎上進行化學物質環境風險篩查和評估。系統構建新污染物治理長效機制,有序推動新污染物治理工作落地落實。
堅持突出重點,精準施策。全面梳理我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現狀,結合我省產業結構和環境保護總體要求,有效開展化學物質調查監測和風險評估,精準識別新污染物治理重點,實施全過程風險管控。
堅持完善制度,提升能力。建立健全新污染物管理機制、跨部門協調機制和社會共治機制,加強科技支撐與基礎能力建設,加大宣傳引導和輿論監督力度,促進社會多元共治。
(三)主要目標
2023年年底前,完成我省首輪化學物質基本信息調查和首批環境風險優先評估化學物質詳細信息調查。到2025年,完成高關注、高產(用)量的化學物質環境風險篩查和評估;根據國家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清單,動態發布我省重點管控新污染物企業名單,對重點管控新污染物實施禁止、限制、限排等環境風險管控措施。管理體制機制逐步健全,新污染物治理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二、有力有序開展化學物質監測和調查評估
(一)開展化學物質環境信息調查。按照國家化學物質環境信息調查制度,組織開展重點行業中重點化學物質生產使用的品種、數量、用途等基本信息調查;按照國家篩選的環境風險優先評估化學物質清單,進一步開展有關生產、加工使用、環境排放數量及途徑、危害特性等詳細信息調查。到2023年年底前,完成我省首輪化學物質基本信息調查和首批環境風險優先評估化學物質詳細信息調查。(省生態環境廳負責,各市人民政府落實。以下均需各市人民政府落實,不再列出)
[交通運輸] 《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2023年第12號修訂
2025-05-25
[交通運輸]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2023年第13號
2025-05-25
[交通運輸] 《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規范》交運規〔2024〕7號
2025-05-25
[交通運輸] 《道路運輸企業和城市客運企業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試行)》2023年
2025-05-25
[交通運輸] 《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規定》2022年第32號
2025-05-25
[交通運輸]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2017年修訂
2025-05-25
2025-05-25
[交通運輸] 《道路運輸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 管理人員安全考核管理辦法》交運規〔2024〕8號
2025-05-20
[交通運輸] 《道路客運接駁運輸管理辦法》交運規〔2023〕2號
2025-05-20